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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

英文名:HE XI UNIVERSITY 简称:“河院”,“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所在地:张掖 院校代码:10740 类型:综合类

卓越计划省部共建大学2011计划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
  • 河西学院招生简章

河西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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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2020-02-24
河西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已确定,现公布如下(下表),具体招生简章将在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相关文件后公布,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西学院!详情
河西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2020-02-24
根据甘招委《关于印发《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1 号)文件精神,我校2020 年计划招收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 350 名,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招生数招收高职(专科)专业临床医学三年理工30临床医学药学两年理工15药学医学影像技术两年理工40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两年文理兼收135护理、助产助产学(只招女生)两年文理兼收45护理、助产康复治疗学两年文理兼收35康复治疗技术小学教育两年文理兼收50相近专业合计350注:河西学院学校代码:10740 二、报名(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3. 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1. 报名时间:2020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15 日2. 报名地点:河西学院招生办(行政楼 102)3. 报名办法: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每人只准报考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与所报专业相同。2) 考生由所在学校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所需材 料包括报名表、考生信息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学校盖章)、报名费、1 张二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电子版照片( 电子版照片必须与纸质照片同底,且只以身份证号命名)等。考生单独报名时,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学校证明等。3) 退役士兵须持报名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以及 1 张二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电子版照片,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退役士兵报名表由省退役军人厅签署审核意见。注意事项:考生照片背面必须注明考生姓名,并注明毕业院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报考专业名称。4.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一律不予补报。(四)报名费每生每科 25 元,合计 75 元。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 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 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厅签署审核意见。(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考试(一)考试内容1. 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 150 分;专业课满分为 200 分。2. 考试大纲发布于河西学院招生网,请各位考生按照大纲要求认真复习备考。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二)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8 日至 29 日,每门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五、体检1.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体检时间:本校考生:2020 年 3 月 25 日外校考生:2020 年 3 月 26 日-27 日3. 体检地点:河西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校本部门诊部(原河西学院校医院) 六、准考证领取考生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27 日到河西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校本部门诊部体检时,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七、收费标准1. 学费: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助产学专业 4600 元/学年/人,小学教育专业 3800 元/学年/人。2. 住宿费:900 元/年3. 其他费用按入学时实际标准缴费。以上费用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 846 号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734000 联系电话:0936-8283598联系人:高 宏 E-Mail:zhshb@hxu.edu.cn 河西学院招生网:http://zsw.hxu.edu.cn/ 附:1.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表2.河西学院 2020 年专升本招生报名汇总表详情
河西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名称:河西学院,英文译名:HEXI UNIVERSITY,缩写为HXU。学校代码:10740。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本科、专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主管部门是甘肃省教育厅。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在张掖市甘州区还设有医学校区(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4号),邮政编码:734000。张掖市位于甘肃河西走廊中部,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自古就有塞上江南和金张掖之美誉。第四条河西学院是兰州至乌鲁木齐近2000公里地域内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战略地位重要,地域优势独特,自然资源丰富,文化禀赋深厚,办学育人空间广阔。是教育部确定的复旦大学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全国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杰出校友、中科院院士李灿任名誉校长。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64个本科专业,开展教学改革形成的“232河西模式”在教育部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会上作为唯一地方院校进行大会交流,向全国推广,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设立祁连山菌物保护利用院士工作站,中科院院士魏江春、庄文颖和工程院院士李玉领衔开展科学研究。秦大河、杨玉良等30多名院士和陈平原、陈思和、白岩松等120多名知名学者来校讲学。学校占地面积近4000亩,已初步建成美丽校园、智慧校园,被誉为甘肃最美的大学校园。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研究和制定招生有关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条 招生计划(一)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二)河西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进行招生发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一)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5%。(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中职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综合素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四)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实施。(五)助产学、助产(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三条 我校同意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机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各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进行。第四章 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第十七条 2020年我校继续进行对口支援-联合培养学生的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具体见“河西学院2020年招生来源计划表”(最终计划以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联合培养学生受招生专业的限制,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第十八条 联合培养学生按照“1+2+1”模式(生物科学专业、历史学专业)和“3+1”模式(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进行培养。“1+2+1”指学生一年级和四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二、三年级在复旦大学学习。“3+1”指学生1-3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4年级由河西学院与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相应教学培养任务。联合培养学生由河西学院在按计划招录的学生中根据学生思想政治、专业成绩、交流沟通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方可选送复旦大学进行参加联合培养学习。第十九条 对符合联合培养毕业条件的学生,其获得的河西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上予以注明“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字样,并加盖复旦大学印章,同时在其学历电子注册中注明联合培养信息。第二十条 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具体事宜按照《复旦大学和河西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一条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甘发改[2016]1133号),按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收取,其标准为:文科类3800元/生·年、理科类4000元/生·年、工科类44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外语类4300元/生·年、医学类4600元/生·年;本科预科生一次性15000元/生;住宿费900元/生·年(不含卧具购置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普通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奖、助、贷、勤、补、减”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钱学森沙产业奖学金、浩廉奖学金、“詠仪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考研奖学金等。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办公室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西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6-8283598招生热线:0936-8282022传    真:0936-8282498网    址:http://zsw.hxu.edu.cn/Email:zhshb@hxu.edu.cn  详情
河西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15
   为了保证河西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河西学院,英文译名为HEXI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HXU。部标代码为10740。    第二条 学校是由国家设立的从事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甘肃省教育厅,是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受援高校之一,由复旦大学对口支援。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在张掖市甘州区设有医学校区(张掖市丹霞东路24号)。    第四条 学校概况:河西学院位于丝绸之路黄金段、甘肃河西走廊中部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张掖市,是兰州至乌鲁木齐近2000公里范围内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知行合一、止于至善”的治校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服务社会为使命”的办学宗旨,确立了“做河西文章、出特色成果、争同类一流”的办学发展目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坚持内涵发展,已初步建成河西及周边地区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基地、地方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被誉为“丝路名校”。学校是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批准的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高校,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高校。学校现设有18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涉及文、理、农、工、史、法、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20000人。    第五条 河西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河西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河西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研究和制定招生有关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河西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河西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计划    (一)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二)河西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途径进行招生发布。    (三)河西学院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河西学院2017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    (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0%。    (三)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普通文理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将按照招生计划公布的具体乐器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录满为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五)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六)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方向、但入学时暂未划分专业方向的考生,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其志愿、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培养。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同意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进行。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四章  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录取相关政策    第十七条 2017年我校继续进行联合培养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具体见“河西学院2017年招生来源计划表”(最终计划以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联合培养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十八条 联合培养学生按照“1+2+1”模式(文史类)和“3+1”模式(理工类)进行培养。“1+2+1”指学生一年级和四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二、三年级在复旦大学学习。“3+1”指学生1-3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4年级由河西学院与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相应教学培养任务(其中,学生第一学期在复旦大学学习,第二学期回到河西学院学习、但教学培养任务-包括毕业实习等,由复旦大学选派师资参与指导完成)。联合培养学生由河西学院在按计划招录的学生中根据学生思想政治、专业成绩、交流沟通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方可选送复旦大学进行参加联合培养学习。    第十九条 对符合联合培养毕业条件的学生,其获得的河西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上予以注明“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字样,并加盖复旦大学印章,同时在其学历电子注册中注明联合培养信息。    第二十条 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具体事宜按照《复旦大学和河西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收取,其标准为:文史类3800元/生·年、理科类4000元/生·年、工科类44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外语类4300元/生·年、医学类4600元/生·年;医学类专科4500元/生·年;本科预科生一次性15000元/每生。校本部住宿费900元/生·年(不含卧具购置费)、医学校区住宿费800元/生·年(不含卧具购置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和困难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助)学金、钱学森沙产业奖学金和浩廉奖学金等。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形式。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办公室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西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6-8283598    传 真:0936-8283598    网 址:http://zsw.hxu.edu.cn/    Email:zhshb@hxu.edu.cn 详情
河西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为了保证河西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河西学院,英文译名为 HEXI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HXU。部标代码为10740。第二条 学校是由国家设立的从事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甘肃省教育厅,是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受援高校之一,由复旦大学对口支援。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在张掖市甘州区设有医学校区(张掖市丹霞东路24号)。第四条 学校概况:河西学院位于丝绸之路黄金段、甘肃河西走廊中部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张掖市,是兰州至乌鲁木齐近2000公里内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秉承“立足河西、面向甘肃、辐射周边”的办学定位,坚持“做河西文章、出特色成果、建丝路名校”的发展方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人才培养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坚持立德树人,践行“以人为本、知行合一、止于至善”的治校理念,培养直接能够为教育、卫生、生产、建设、管理一线服务的基础扎实、特长突出,具有健康体魄与人文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应用性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积极推进“转型、提升、发展”战略,成为甘肃特别是河西地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基地、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被誉为“丝路名校”。学校是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批准的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高校,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高校。学校现设有19个二级学院,59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涉及文、理、农、工、史、法、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20000人。 第五条 河西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六条 河西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河西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研究和制定招生有关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八条 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河西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河西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条 招生计划(一)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二)河西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进行招生发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一)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10%。(三)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中职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综合素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四)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方案》实施。(五)助产学、助产(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六)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方向、但入学时暂未划分专业方向的考生,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其志愿、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培养。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三条 我校同意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机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各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进行。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四章  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录取相关政策第十七条 2018年我校继续进行联合培养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具体见“河西学院2018年招生来源计划表”(最终计划以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联合培养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第十八条 联合培养学生按照“1+2+1”模式(生物科学专业、历史学专业)和“3+1”模式(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进行培养。“1+2+1”指学生一年级和四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二、三年级在复旦大学学习。“3+1”指学生1-3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4年级由河西学院与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相应教学培养任务(其中,学生第一学期在复旦大学学习,第二学期回到河西学院学习、但教学培养任务-包括毕业实习等,由复旦大学选派师资参与指导完成)。联合培养学生由河西学院在按计划招录的学生中根据学生思想政治、专业成绩、交流沟通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方可选送复旦大学进行参加联合培养学习。第十九条 对符合联合培养毕业条件的学生,其获得的河西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上予以注明“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字样,并加盖复旦大学印章,同时在其学历电子注册中注明联合培养信息。第二十条 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具体事宜按照《复旦大学和河西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一条 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2016]1133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按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收取,其标准为:文史类3800元/生·年、理科类4000元/生·年、工科类44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外语类4300元/生·年、医学类4600元/生·年;本科预科生一次性15000元/每生。校本部住宿费900元/生·年(不含卧具购置费)、医学校区住宿费800元/生·年(不含卧具购置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普通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奖、助、贷、勤、补、减”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钱学森沙产业奖学金、浩廉奖学金、“詠仪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考研奖学金等。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形式。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第二十四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办公室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西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6-8283598传真:0936-8283598网址:http://zsw.hxu.edu.cn/Email:zhshb@hxu.edu.cn 详情
河西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名称:河西学院,英文译名:HEXI UNIVERSITY,缩写为HXU。学校代码:10740。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本科、专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主管部门是甘肃省教育厅。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在张掖市甘州区还设有医学校区(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4号),邮政编码:734000。张掖市位于甘肃河西走廊中部,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自古就有塞上江南和金张掖之美誉。第四条河西学院是兰州至乌鲁木齐近2000公里地域内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战略地位重要,地域优势独特,自然资源丰富,文化禀赋深厚,办学育人空间广阔。是教育部确定的复旦大学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全国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杰出校友、中科院院士李灿任名誉校长。学校设有20个二级学院,62个本科专业,开展教学改革形成的“232河西模式”在教育部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推进会上作为唯一地方院校进行大会交流,向全国推广,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设立祁连山菌物保护利用院士工作站,中科院院士魏江春、庄文颖和工程院院士李玉领衔开展科学研究。秦大河、杨玉良等30多名院士和陈平原、陈思和、白岩松等120多名知名学者来校讲学。学校占地面积近4000亩,已初步建成美丽校园、智慧校园,被誉为甘肃最美的大学校园。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研究和制定招生有关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第十条 招生计划(一)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二)河西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进行招生发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一)河西学院招生工作坚持阳光工程,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5%。(三)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中职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综合素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四)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方案》实施。(五)助产学、助产(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六)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方向、但入学时暂未划分专业方向的考生,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其志愿、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方向分流、培养。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三条 我校同意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机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各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进行。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四章 对口支援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第十七条 2019年我校继续进行对口支援-联合培养学生的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具体见“河西学院2019年招生来源计划表”(最终计划以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联合培养学生受招生专业的限制,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第十八条 联合培养学生按照“1+2+1”模式(生物科学专业、历史学专业)和“3+1”模式(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进行培养。“1+2+1”指学生一年级和四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二、三年级在复旦大学学习。“3+1”指学生1-3年级在河西学院学习、4年级由河西学院与复旦大学联合完成相应教学培养任务(其中,学生第一学期在复旦大学学习,第二学期回到河西学院学习、但教学培养任务-包括毕业实习等,由复旦大学选派师资参与指导完成)。联合培养学生由河西学院在按计划招录的学生中根据学生思想政治、专业成绩、交流沟通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方可选送复旦大学进行参加联合培养学习。第十九条 对符合联合培养毕业条件的学生,其获得的河西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上予以注明“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字样,并加盖复旦大学印章,同时在其学历电子注册中注明联合培养信息。第二十条 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具体事宜按照《复旦大学和河西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一条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甘发改[2016]1133号),按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收取,其标准为:文科类3800元/生·年、理科类4000元/生·年、工科类44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外语类4300元/生·年、医学类4600元/生·年;本科预科生一次性15000元/每生;校本部住宿费900元/生·年(不含卧具购置费)、医学校区住宿费800元/生·年(不含卧具购置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普通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奖、助、贷、勤、补、减”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钱学森沙产业奖学金、浩廉奖学金、“詠仪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考研奖学金等。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办公室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西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6-8283598招生热线:0936-8282022传真:0936-8283598网址:http://zsw.hxu.edu.cn/Email:zhshb@hxu.edu.cn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环城北路846号河西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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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9%u0033%u0036-%u0038%u0032%u0038%u0033%u0035%u0039%u0038
  • 邮编:
    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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